2015年08月07日张律师代理赵某某强制执行案香河法院成功取回执行案款

时间:2015-08-08 17:28  来源:申辉律所   点击:

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代理赵某某向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香河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款(总计40余万),由香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回全部案款,2015年08月07日上午10时张律师陪同赵某某共同前往香河县人民法院办理了领取执行案款的全部手续,至此,赵某某全部拿到了执行案款40余万元。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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