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申律师就杨某某敲诈案于2015年01月21日前往大兴检察院办理阅卷手续

时间:2015-01-22 09:49  来源:申辉律所   点击:

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李律师、申律师代理徐某某(被害人)就杨某某敲诈案于2015年01月21日上午前往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阅卷手续。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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